
- 營利事業交易其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之房地應按帳證紀錄核實計算交易所得額申報納稅
2025-06-10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交易其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應有相關紀錄以確知自身營運狀況及獲利情形,於辦理當年度...
- 共同出售房地要留意適用之房地交易所得稅制
2025-06-10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05年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上路,個人與他人共同出售土地持分時,由於每位所有權人取得該房地的原因(如買賣、贈與...
- 個人交易符合一定條件股份或出資額(不限於105年1月 1日以後取得),應申報房地合一稅
2025-06-10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自110年7月1日起出售國內外營利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不含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股票),同時符合下列2要件,不...
- 個人交易特定股權,應申報房地合一稅
2025-06-10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自110年7月1日起出售國內外營利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不含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股票),同時符合下列2要件,不...
- 營利事業適用房地合一稅2.0之房屋、土地所得或損失,結算申報應分開計稅合併報繳,且僅與同類所得(損失)適用盈虧互抵
2025-06-0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110年7月1日以後交易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4規定房屋、土地(除交易其興建房屋完成後第1次移轉之房屋及其...
- 個人出售境外不動產應按實際交易所得,併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申報
2025-06-0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境外不動產之所得屬海外財產交易所得,應依規定併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申報。
房屋稅2.0新制114年期開徵繳納及協助措施
2025-06-03財政部表示,房屋稅2.0新制(下稱2.0新制)自113年7月1日起施行,今(114)年5月1日首次開徵。考量2.0新制就自住住家用房屋...
- 被繼承人死亡前應納未納之當年度地價稅及房屋稅,可扣除金額如何計算
2025-06-03被繼承人死亡當年度之房屋稅及地價稅,若在被繼承人死亡時還沒繳納,納稅義務人於申報遺產稅時,應按被繼承人生存期間占課稅期間之比例,計算被...
- 租屋族必看!綜所稅申報房屋租金支出最高可扣除18萬元
2025-05-27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減輕租屋族之經濟負擔,自113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我國境內「無自有房屋」而須租屋供...
- 個人以新制土地與營利事業合建房屋分售,於申報房地合一稅時,應注意得減除移轉費用上限規定!
2025-05-27個人以適用房地合一稅制之土地(下稱新制土地) 與營利事業合建房屋分售,如出售房地係同一份契約,個人申報出售土地之房地合一稅時,未提示因...